政策 | 德州新建小區停車位要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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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的充電問題

一直困擾著居民


山東省發改委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自然資源廳

等7部門聯合印發

《關於加強和規範我省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

要求新建小區停車位

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

德州將嚴格規範既有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流程、居民小區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流程,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4部委《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中《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示範文本》的相關程序。其中,供電方案答時問執行《山東省能源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落實(關於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配套措施)》的標準,物業服務企業對申請方提出的充電基礎設施安裝申請,按程序進行登記並出具證明、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圖紙資料,協助現場勘查、施工,無相關部門書麵認定意見,不得以安全、電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撓業主安裝自用充電樁。未聘用物業服務企業的居民小區、由業委會或居委會負責以上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工作。

要進一步明確新建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新建或改擴建住宅項目需按規定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新建居民小區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與主體建築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實施住宅用地供應時,要將上述配建充電基礎設施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核發相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要嚴格執行配建或預留充電基礎設施的比例要求。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新建或改擴建住宅項目施工圖時,要嚴格審核充電基礎設施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落實項目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有關要求,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情況納入整體工程驗收範疇、各地供電企業要配合相關部門,企業,做好充電基礎設施業務指導、充電基礎設施配電部分驗收和供電服務相關工作。

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取得用地許可的新建居民小區項目,嚴格遵照本通知相關要求,文件下發之日前取得用地許可的所建居民小區項目,參照本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