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廈獎 — 人民群眾滿意的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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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廈獎”——房地產行業國家級獎項

“廣廈獎”是經國家批準的房地產行業綜合性獎項。由中國房地產業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共同組織實施。自2007年正式啟動“廣廈獎”評選活動以來,已成功舉辦了九屆,2007~2020年共有788個項目榮獲“廣廈獎”。


評選的目的是: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要求,引領房地產行業高質量發展。獲獎項目應當是規劃設計水平高、環境好、質量優、性能好,人民群眾滿意的好房子。在推進綠色、健康、產業化發展方麵起示範帶動作用。

“廣廈獎”項目分為評選項目和候選項目。

二、“廣廈獎”——評選機構

“廣廈獎”評審委員會

主任委員:

馮  俊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會長

副主任委員:

陳宜明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劉新鋒

住建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主任

“廣廈獎”評審專家組

組  長:

劉燕輝

中國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副院長

副組長:

董少宇  中國建築北京院原副院長

楊玉江  中國建築業協會工程建設質量監督與檢測分會會長

“廣廈獎”評選活動辦公室成員

主  任

王惠敏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駐會名譽副會長

副主任

孫梅石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合作發展部主任

彭夢月  住建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科研管理與國際合作處處長

工作人員

周貞玲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

許   強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

柳博會  住建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

“廣廈獎”省級評選機構

     


三、“廣廈獎”——申報條件和辦法

“廣廈獎”項目分為評選項目和候選項目。

評選項目申報條件

1.項目配套完整,住宅類項目住宅麵積一般在5萬平方米以上,鼓勵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新農村建設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申報;非住宅類項目總建築麵積一般在2萬平方米以上。

2.工程經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備案,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3.住宅類項目應符合國家《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規定的2A級及以上等級標準,或符合國家《綠色建築評價標準》規定的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等級標準,並符合國家對住宅小區配套設施的有關規定;

4.非住宅類項目應達到各類相應行業評價標準中等及以上水平,或符合國家《綠色建築評價標準》規定的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等級標準;

5.住宅全裝修比例(按套數計算)東部地區原則上為100%,中、西部地區原則上為60%以上;

6.住戶對工程質量滿意度、物業服務滿意度均在85%以上;入住率達到60%。

7.分期申報的項目須公建配套完整,同一個項目不能分期重複申報。

8.嚴格控製超高層住宅項目申報。

候選項目申報條件

項目從規劃設計階段開始即可以申報“廣廈獎”候選項目,可隨時申報。

主體已竣工的項目原則上不應申報候選項目。


申報辦法

1、資料準備

文件下載:中房網“廣廈獎”專區

http://www.fangchan.com/prefecture/112/2015-05-12/6003844351221108741.html

2、網上申報或向機構申報

四、“廣廈獎”——評審方法

評選項目評審方法

1、初審

初審內容:

(1)、審核申報項目資料。申報資料包括《“廣廈獎”評選項目申報表》、按照提交資料要求提供的電子資料。

(2)、審核申報項目是否具備“廣廈獎”申報條件。

(3)、審核申報項目是否存在違規情況。

(4)、審查住戶對工程質量滿意度、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結果。

(5)、審核項目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用情況。

(6)、進行項目現場查勘、入戶訪問。

初審資料:

《“廣廈獎”評選項目(住宅類)審核表》/《“廣廈獎”評選項目(非住宅類)審核表》

《“廣廈獎”評選項目(住宅類)/(非住宅類)初審意見》

2、現場評審

評審專家組和省級評選機構、省級評審專家組共同進行現場評審。

現場評審內容:

(1)、聽取申報項目情況介紹。

(2)、進行項目現場核實、入戶抽查。

(3)、審核省級評選機構和省級評審專家組初審內容。

(4)、住宅類項目按照《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住宅適用性能、環境性能、經濟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五類性能評價指標體係,進行現場打分並寫出評語。

(5)、非住宅類項目按照規劃與建築設計、施工質量、產業化技術應用、公共配套與運營服務四個評價指標體係,進行現場打分並寫出評語。

★已通過國家《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或《綠色建築評價標準》評定終審,達到2A級及以上等級或二星級及以上等級的住宅類項目。

★已通過國家《綠色建築評價標準》評定終審,達到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等級的非住宅類項目。

以上兩種情況不需要進行現場評審。

3、終審

“廣廈獎”評審專家組進行終審。

終審內容:

(1)、審查項目申報資料。

(2)、審核省級評選機構初審意見和推薦意見、現場評審結果。

(3)、寫出終審評語並推選單項優秀獎。

(4)、評審專家組組長進行平衡及擇優選拔,提出《“廣廈獎”入圍項目名單》。

“廣廈獎”終審會

4、審定入圍名單


候選項目

評審:

省級評選機構組織省級評審專家組

培育:

省級評選機構組織省級評審專家組定期檢查,並提供技術指導。達到評選項目條件時,在補充資料後,及時推薦評選項目。

5、“廣廈獎”表彰

評選項目——每年評審一次,每兩年召開一次表彰大會;頒發獎杯和證書。

候選項目——可隨時申報,定期評審和頒牌。

單項優秀獎——規劃與建築設計、工程質量、產業化技術應用、公共配套與物業服務(公共配套與運營服務)

優秀評選機構和先進個人。